全力打赢成片危旧住房改造攻坚战

     开展以成片危旧房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是宁波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精神、顺应城市建设发展规律、主动回应群众期待和呼声、立足宁波城市建设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从加快新型城市化、改善民生乃至提升城市经济社会综合竞争力的视角和高度出发,以高度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以成片危旧房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严重的成片危旧住宅区,进一步改善民生住房条件,再创城市发展新优势,走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棚户区改造道路,是摆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开展成片危旧住房改造是宁波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早在上世纪80、90年代初宁波就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结合旧城改造开展了以非成套房,也就是当前意义上的城市棚户区为重点的首轮成片危旧房改造,整治范围包括鼓楼、月湖、东门口等城市核心区域,在此基础上建成了高塘新村、镇明小区、孝闻小区等成套房住宅小区,实现了居民住房由“低矮非成套房”向“小区成套房”的飞跃。
     伴随着宁波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以及住宅产品、建设工艺和理念的更新换代,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多层砖混结构楼房与现代化城市的差距日益明显,房屋老化、年久失修、功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日渐突出,当年的“新村”已被市民称之为“老小区”。针对这一新情况,从2000年开始,宁波市启动了老小区整治行动,累计投入资金9.8亿元,完成整治老小区233个、建筑面积161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19万余户,成为当时最受市民欢迎的重点民生工程。为把旧住宅区改造工作继续推向深入,2012年,在完成两轮整治的基础上,宁波市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及“三改一拆”为契机,启动宜居示范小区创建试点工作,先后对海曙西河小区、江东丹顶鹤小区、江北大闸小区进行了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
      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生命周期,房屋也是如此,由于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老小区房屋在设计、建设中存在的先天不足,再加上后期使用中野蛮装修、破墙开店等行为的破坏,多年来房屋结构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部分已鉴定为危房,甚至发生了坍塌,经过国内专家的科学论证和分析,普遍认为单靠零星的维修、加固和拆除已无法彻底解决砖混结构危旧房的安全问题,必须进行成片改造,因此,开展以老旧小区多层砖混结构房屋为重点的新一轮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推进居民住房由“老旧小区”向“现代化小区”的再次飞跃,已成为历史和时代的必然选择。
      二、推进成片危旧住房改造是宁波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
      与以往相比,当前正在实施的成片危旧房改造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但是困难和机遇始终并存,作为城市建设领域的新生事物,开展成片危旧房改造虽然道路曲折,但前途必定光明,特别是在当前宁波“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关键时期,把握中央棚户区改造的历史机遇,全面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势必有利于改善民生、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消费需求、破解城市二元结构,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引擎,推动宁波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辉煌。
      (一)中央对棚改资金的支持为解决成片危旧住房改造融资难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必须牢牢把握。为支持和推进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对棚户区改造在财政投入、信贷、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投入和支持,主要包括增加财政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由国家开发银行专门安排1万亿元贷款专门用于棚户区改造,且享受贷款周期长、利率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无异于雪中送炭,为我市解决成片危旧住房改造资金来源问题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有利条件。
      (二)充足的商品房供应为解决征收安置难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撑,必须充分利用。以货币安置的方式,通过向“市场”购买的方式进行安置,不仅能大大压缩安置周期,同时无需政府大规模开工新建安置房项目,从长远看大大减少了政府“人财物”支出,避免了后续管理中政府责任的无限延伸。此外,货币安置还给了被改造家庭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效推动了征收安置方式的转型升级,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群众对危旧房改造的支持为有效解决群众工作难问题打下了基础,必须充分调动。近年来,特别是个别区、市楼房坍塌事故发生后,群众对房屋安全问题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政府启动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的意愿和呼声日益强烈,同时,新闻媒体和网络舆论对开展成片危旧房改造也给予了高度关注;此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此专门提出了建议提案,要求及早启动成片危旧房改造。据第三方机构的民意调查和网络舆情大数据分析显示,宁波居民对成片危旧房改造的支持度较高,群众基础较为扎实,整体氛围较为有利。(四)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为有效解决工作推进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必须始终坚持。成片危旧房改造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部门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此,要继续巩固和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把推进危旧房改造作为巩固和检验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以更加高效、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齐心协力、合力攻坚,切实把这项重点和难点工作抓实抓好。
      三、推进成片危旧房改造是时代赋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使命
      推进成片危旧房改造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职责所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调动和发挥各方主体参与和支持成片危旧房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立足本职、着眼全局,切实发挥好自身优势,全力以赴把成片危旧房改造工作推向深入、取得实效。
      (一)要立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抓好成片危旧房改造。要摸清底数,科学编制改造计划,选准、选好对城市区块开发、城市品位提升更新具有“四两拨千斤”作用的项目,实现成片危旧房改造综合效益的最大化。要以“宜居宜业”、“产城融合”为导向,同步谋划和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后的城市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并以此为契机,着力完善城市居住、商贸、休闲等功能业态布局,提升区块乃至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要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改造区块周边道路设施、生态环保设施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确保城市交通畅通、环境优美,避免“城市病”的产生。
      (二)要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住房,全力抓好成片危旧房改造。成片危旧房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宁波已初步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住房保障覆盖率超过24%,提前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十二五”末住房保障覆盖率20%的目标。对此,全市住建系统要立足实际,适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住房的重点转移到成片危旧房改造领域,保障和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民生住房条件,彻底告别脏乱差的居住环境,赋予保障性安居工程更多新的时代内容和宁波特色,让更多市民共享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成果。
      (三)要围绕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成片危旧房改造。推进成片危旧房改造与房地产业直接相关,全市住建系统必须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与成片危旧房改造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继续重视并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规范。要尽可能扩大改造征收的货币安置规模,鼓励和引导被改造住户向市场购买商品房。要规范和提升住宅小区,特别是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四)要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抓好成片危旧房改造。成片危旧房改造政策性、操作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牵涉的利益关系复杂,必须依法依规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要把近年来房屋拆迁,特别是“阳光征收”中所取得的经验用于成片危旧房改造。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参与旧住宅区改造的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成片危旧房改造始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郑世海